归档

2026 年 05 月

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 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根据2013年12月7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,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保护环境,制定本条
2024年1月31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次委务会通过 2024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水利部、中国人民银行令第17号公布 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 总 则 第一条
(2004年3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6号发布,根据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<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>等部门规章的决定》修正) 第一条 为了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,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,加强市场监管,保障社会公共
(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) 目  录 第一章 总  则 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三章 政府的定价行为 第四章 价格总水平调控 第五章 价格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 则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价格行为,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
(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) 目  录 第一章 总  则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
第一条 为规范燃气经营许可行为,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,根据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,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,并在许可事项规定的范围内经营。 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的申请、受理、审查批准、证件核发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等行为,适用本办法。 第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全国
(2003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 根据2009年1月24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〉的决定》修订)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,防止和减少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,促进经济发展,制定本条例。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
(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〉等八部法律的决定》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
(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〉等六部法律的决定》修正) 目  录 第一章 总  则 第二章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四章 
(2010年6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) 目  录 第一章 总  则 第二章 管道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四章 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 则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石油、天然气管道,保障石油
上一页 下一页